摘 要: 集中力量办大事是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和显著优势,已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方略,该方略在第三次分配助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场域中具有适配性,其本质是在助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场域中形塑第三次分配统合性治理形态,从而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第三次分配统合性治理是通过党建引领集中公益慈善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等资源力量而采取统一行动的行为方式,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彰显了中国特色第三次分配服务于大局、国家和人民的底色。在助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进程中,第三次分配统合性治理效能的发挥深受价值、结构和行动要素综合影响,但是,现阶段这些条件要素尚未达到理想状态,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为价值观念不统一、组织结构不合理及管理行动不科学。未来推进第三次分配统合性治理助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进程,应建构统合性治理的合法性,设计党建引领的组织形态,实施统一行动的科学方案。此外,还需足够重视第三次分配统合性治理的作用领域和干预范围等问题。
关键词:第三次分配;统合性治理;民族地区;共同富裕;集中力量办大事;党建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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